各处室、年级部:
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》(昌教发〔2012〕12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谈心谈话内容
1、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等情况;
2、听取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3、听取干部职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意见和工作建议;
4、听取干部职工对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意见和建议;
5、其他需要了解的方面。
二、谈心谈话方式
谈话主要采取一对一、面对面、上门访谈等方式。重点了解谈话对象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情况,反馈有关干部群众评价,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听取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等。
三、谈心谈话对象
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本单位班子成员谈;班子成员同所分管的年级部、处室主任谈:级部主任同副主任、教研组等部门负责同志谈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谈心谈话的覆盖面必须达到规定的范围。
2、谈心谈话要真诚相待、以心换心,鼓励党员干部敞开心扉,讲真话、实话、心里话,在平等交流中沟通思想,在共同探讨中相互启发,在和谐相处中推动工作。要通过谈心谈话活动抓住问题、分析原因,明确目标、提出措施,帮助谈心谈话对象排忧解难,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,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与推动工作开展结合起来,并认真填写《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》,于9月10日前报校办公室汇总。